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_大连凯怡物流有限公司
1
累计意向客户: 4569
诚信等级:
未认证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
辽宁-大连市
保 证 金 :
未缴纳
工商认证:未认证
实名认证:
未认证
客户评价:
不确定
发货速度:
不确定
  • 供应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大连凯怡物流有限公司

航空,陆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 订舱,仓储 中转 集装箱 拼拆折箱 结...

24小时服务热线:TEL Service 未认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商铺等级:未认证商铺   认证
所在地区:辽宁-大连市
成立年份:2000年
公司电话:未认证
联系姓名:刘大美(女士)
联系手机:未认证
保证金额:已缴纳 0.00 元
腾讯QQ :
  • 暂无分类
  • 暂无新闻
最新VIP企业推荐
最新VIP发布
最新供应推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_图片
图片仅供参考,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浏览次数: 32
品牌: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1: 1
1: 1
1: 1
最小起订: 1 件
供货总量: 1 件
发货期限: 付款后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11-02 10:44
在线询盘
企业诚信档案
工商认证: 未认证
实名认证: 未认证
手机认证: 未认证
邮件认证: 已通过认证
资料认证: 未认证
保证金额: 0.00
详细信息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进口清关顾问:刘大美

 

手机:15640861878

 

一、入境进口药品管理

  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进口药品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国际公约以及国家-法规,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

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对进口药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其归属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对一般药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和调整《进口药

品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位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进口-管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1、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等药品。

2、进口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及血源筛查用诊断试剂等。

3、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4、对进口暂未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原料药的单位,必须遵守((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主动到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

 

三、报关规范:

1、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及-有关单据。

2、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3、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一般药品出口目前暂无特殊的管理要求。

 

四、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

应和注意事项。麻*药品、精*药品。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五: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

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六: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药品。

 

七: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查检验

 

入境进口药品报关攻略-入境进口药品报关攻略

 

万享进出口报关公司

 

进口清关顾问:刘大美

 

手机:15640861878

 

QQ  :1136944089(同微信)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药品大连进口报关

相关分类
最新入住企业
免责声明:[药品大连进口报关]信息是由该公司[大连凯怡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发布,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联众商务网]仅列示上述信息,上述信息描述仅代表信息发布日的情况,不担保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也不承担浏览者的任何商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