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也被广泛的称之为机电抗震支架系统,是采用先进的技术将电气系统中各管线、配件牢固连接的一种机电抗震结构体系,这种结构设计在目前已经成为抗震设计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基于原来承重支吊架系统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技术。不同的抗震支架设备有不同的设计范围
1、冷热水、消防、空调等管道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悬吊管道中所有超过*的设备;
所有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2、空调、通风管路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直径大于等于*的风管系统;
所有矩形截面积大于等于*㎡的矩形风管
3、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支吊架适用范围:
所有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
所有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梯架、电缆线盒、母线槽。
1、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2、选择的时候不仅与场地的情况有关,也与结构的动力特性有关,抗震支架,这样才能选出适合的地震波。
3、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4、双向地震分析的时候主次向应该采用不同的地震波。
5、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其设置和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6、可适当调整地震波的峰值以满足规范的要求,优质抗震支架,但是不能调整太大,那样可能导致地震波与抗震设防水平和场地不适合。
7、所有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8、所谓“在统计意义上相符”指的是,其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相比,在各个周期点上相差不大于20%。
给排水部分:
(1)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者,当其采用吊架固定时,应按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2)8 度、9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其直线长度超过50m 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其直线长度超过100m 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3)8 度、9 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
暖通部分:
(1)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须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
(2)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300mm 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 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 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风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
(4)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强条)
燃气部分:
(1)对于内径不小于25mm 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
(2)燃气管道通过隔震层时,应在室外设置阀门和切断阀,并设置地震感应器,地震感应器与切断阀联锁;
(3)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
电气部分:
(1)重要电力设施可按设防烈度提高1 度进行抗震设计,但为8 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2)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 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3)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等,应设置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强条)
机电抗震支架技术方案:
要求:
范围:
1、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
2、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平方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米的风道
1、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抗震支撑大设计间距9米,纵向抗震支撑大设计间距18米;
2、管道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撑,抗震支撑间距超过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抗震支撑。
3、水平管线在转弯处*范围内须设置侧向抗震支撑。
4、门型抗震斜撑必须至少由一个侧向支撑或两个纵向支撑组成。
5、实际间距需经计算进行调整。
6、节点分布需考虑管径转变和旁通等因素。
7、荷载及长细比将影响节点分布。